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四川宜宾(yíbīn):破解贩毒暗语深挖毒品犯罪交易链
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,跨越云(yún)、贵、川、渝四省(市),涉案20余人……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跨区域取证协作(xiézuò),引导(yǐndǎo)取证,深挖毒品上下家(jiā),实现全链条打击。5月16日,随着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二审裁定,这起涉毒案件终于尘埃落定。
跨越四地的(de)毒品犯罪网
2022年10月(yuè)1日(rì)凌晨,蔡某、黄某驾驶运送毒品的车辆(chēliàng)行至四川筠连(yúnlián)北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挡获,民警从车内查获(cháhuò)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麻古”)285.18克。随后,其同伙刘某在筠连某酒店被抓获,警方从其停放在酒店的车辆后备箱中查获“麻古”197.4克及毒资14万余元。随着蔡某等(děng)三人的落网,一个横跨多个省份的贩毒网络揭开冰山一角。
经查,2022年年中,蔡某(mǒu)、李某、刘某共谋购买毒品在重庆贩卖牟利,并(bìng)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(jiā)。8月,经黄某介绍,蔡某等人在四川省兴文县向易某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(bīngdú))500余克并运回重庆,在张某、彭某的介绍下,将毒品卖给了杨某、胡某等人。
倒卖毒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着蔡某等人(rén)的神经(shénjīng),他们继续铤而走险。同年9月(yuè),蔡某等人再次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,同时(tóngshí)邀请(yāoqǐng)彭某提前联系下家。不久,通过黄某介绍,方某、文某将从马某、桂某处购进的冰毒转手卖给蔡某等人,蔡某等人在运毒途中被人赃俱获。同时期,马某、桂某还通过其他人居间介绍准备将毒品销往贵州。
公安机关根据前期侦查线索,又抓获了蔡某的(de)共犯李某、彭某及上家方某等(děng)6人。
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,商请(shāngqǐng)检察机关介入。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、毒品数量大,宜宾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介入。
分析认为“毛肚(máodù)”是毒品暗语
“该案因犯罪链条长(zhǎng),涉案地区广,作案手段隐蔽,侦查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困难,检察机关介入时还有(háiyǒu)数名(shùmíng)涉案人员尚未归案。”办案检察官袁义聪告诉记者。
依法介入期间,一处细节引起了(le)办案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的注意。彭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相关犯罪,但其口供提及“帮胡某从李某(lǐmǒu)处购买(gòumǎi)过‘毛肚’。”而(ér)同案犯李某的供述恰好指证彭某帮忙联系的下家之一就是胡某,且彭、李二人均辨认出胡某。“当时我们发现‘毛肚’可能是毒品暗语,这(zhè)关联起了三个人,使彭某的辩解有了一丝破绽。”办案检察官说道。
公检两家(liǎngjiā)召开案件会商会(shānghuì),研究认为胡某(húmǒu)系刑满释放人员,无业无收入,与贩毒人员联系甚密,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又与彭某的贩毒事实紧密(jǐnmì)关联,并案处理有利于指控彭某。2022年12月,胡某被抓获归案(zhuāhuòguīàn);2023年1月,公安机关进一步顺藤摸瓜,将方某的上家马某、桂某等7人陆续抓获归案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(hòu)将该案移送宜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“虽然17名(míng)犯罪嫌疑人均实施了(le)贩卖毒品或运输毒品的行为,但全案包括关联犯罪及个人犯罪,在关联犯罪中又涉及‘毒品上家(jiā)—下(xià)家—再下家’的串联犯罪,每笔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中穿插着共同犯罪、居间介绍、居中倒卖等不同行为角色。因此,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、涉毒数量、参与程度各不相同。”办案检察官认真分析(fēnxī)全案事实后(hòu)发现,如何准确认定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、地位作用是一大难题。
专案组决定先从犯意(yì)提起和毒资(dúzī)筹集(chóují)入手,逐笔划定共同犯罪人员范围,再通过通话联络、毒资流向和毒品交付三个方向,理清每条毒品犯罪交易链条的“首”与“末(mò)”,在此基础上论证各犯罪嫌疑人参与的具体行为和实际作用,区分主犯、从犯。
证实“一手(yīshǒu)”是指代50克毒品
2024年1月23日,该案在(zài)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2023年11月10日,宜宾市检察院以涉嫌(shèxián)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对马某(mǒu)等17人(rén)提起公诉。2024年1月23日,法院开庭审理该案。
庭审中,被告人彭某、胡某仍(réng)拒不认罪,辩解与李某等(děng)人微信聊天中提及的(de)毒品暗语(ànyǔ)“一手”是指代(zhǐdài)其他物品。对此,公诉人通过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分别讯问和交叉讯问,揭示二人辩解“一手”指代内容的矛盾之处,同时结合资金往来记录分析“一手”的交易单价,并当庭(dāngtíng)举证同案犯李某的有罪供述,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50克毒品,进而论证李某通过彭某贩卖150克毒品给胡某,胡某再转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。
2024年8月1日(rì),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(yìjiàn),以贩卖(fànmài)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马某、蔡某等17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九年,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。
一审宣判后,马某(mǎmǒu)等9人不服,提出上诉。2025年(nián)5月16日,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外,在该(gāi)案一审审查过程中,专案组发现吴某等人也与犯罪事实存在(cúnzài)关联,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捕。不久后,吴某及两名下家被抓获归案(zhuāhuòguīàn)。2024年12月26日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年(bānián)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。
“毒品(dúpǐn)犯罪与社会(shèhuì)安全关系紧密,我们将(jiāng)继续凝聚禁毒合力,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”四川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负责人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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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,跨越云(yún)、贵、川、渝四省(市),涉案20余人……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跨区域取证协作(xiézuò),引导(yǐndǎo)取证,深挖毒品上下家(jiā),实现全链条打击。5月16日,随着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二审裁定,这起涉毒案件终于尘埃落定。
跨越四地的(de)毒品犯罪网
2022年10月(yuè)1日(rì)凌晨,蔡某、黄某驾驶运送毒品的车辆(chēliàng)行至四川筠连(yúnlián)北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挡获,民警从车内查获(cháhuò)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麻古”)285.18克。随后,其同伙刘某在筠连某酒店被抓获,警方从其停放在酒店的车辆后备箱中查获“麻古”197.4克及毒资14万余元。随着蔡某等(děng)三人的落网,一个横跨多个省份的贩毒网络揭开冰山一角。
经查,2022年年中,蔡某(mǒu)、李某、刘某共谋购买毒品在重庆贩卖牟利,并(bìng)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(jiā)。8月,经黄某介绍,蔡某等人在四川省兴文县向易某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(bīngdú))500余克并运回重庆,在张某、彭某的介绍下,将毒品卖给了杨某、胡某等人。
倒卖毒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着蔡某等人(rén)的神经(shénjīng),他们继续铤而走险。同年9月(yuè),蔡某等人再次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,同时(tóngshí)邀请(yāoqǐng)彭某提前联系下家。不久,通过黄某介绍,方某、文某将从马某、桂某处购进的冰毒转手卖给蔡某等人,蔡某等人在运毒途中被人赃俱获。同时期,马某、桂某还通过其他人居间介绍准备将毒品销往贵州。
公安机关根据前期侦查线索,又抓获了蔡某的(de)共犯李某、彭某及上家方某等(děng)6人。
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,商请(shāngqǐng)检察机关介入。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、毒品数量大,宜宾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介入。
分析认为“毛肚(máodù)”是毒品暗语
“该案因犯罪链条长(zhǎng),涉案地区广,作案手段隐蔽,侦查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困难,检察机关介入时还有(háiyǒu)数名(shùmíng)涉案人员尚未归案。”办案检察官袁义聪告诉记者。
依法介入期间,一处细节引起了(le)办案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的注意。彭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相关犯罪,但其口供提及“帮胡某从李某(lǐmǒu)处购买(gòumǎi)过‘毛肚’。”而(ér)同案犯李某的供述恰好指证彭某帮忙联系的下家之一就是胡某,且彭、李二人均辨认出胡某。“当时我们发现‘毛肚’可能是毒品暗语,这(zhè)关联起了三个人,使彭某的辩解有了一丝破绽。”办案检察官说道。
公检两家(liǎngjiā)召开案件会商会(shānghuì),研究认为胡某(húmǒu)系刑满释放人员,无业无收入,与贩毒人员联系甚密,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又与彭某的贩毒事实紧密(jǐnmì)关联,并案处理有利于指控彭某。2022年12月,胡某被抓获归案(zhuāhuòguīàn);2023年1月,公安机关进一步顺藤摸瓜,将方某的上家马某、桂某等7人陆续抓获归案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(hòu)将该案移送宜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“虽然17名(míng)犯罪嫌疑人均实施了(le)贩卖毒品或运输毒品的行为,但全案包括关联犯罪及个人犯罪,在关联犯罪中又涉及‘毒品上家(jiā)—下(xià)家—再下家’的串联犯罪,每笔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中穿插着共同犯罪、居间介绍、居中倒卖等不同行为角色。因此,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、涉毒数量、参与程度各不相同。”办案检察官认真分析(fēnxī)全案事实后(hòu)发现,如何准确认定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、地位作用是一大难题。
专案组决定先从犯意(yì)提起和毒资(dúzī)筹集(chóují)入手,逐笔划定共同犯罪人员范围,再通过通话联络、毒资流向和毒品交付三个方向,理清每条毒品犯罪交易链条的“首”与“末(mò)”,在此基础上论证各犯罪嫌疑人参与的具体行为和实际作用,区分主犯、从犯。
证实“一手(yīshǒu)”是指代50克毒品

2024年1月23日,该案在(zài)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2023年11月10日,宜宾市检察院以涉嫌(shèxián)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对马某(mǒu)等17人(rén)提起公诉。2024年1月23日,法院开庭审理该案。
庭审中,被告人彭某、胡某仍(réng)拒不认罪,辩解与李某等(děng)人微信聊天中提及的(de)毒品暗语(ànyǔ)“一手”是指代(zhǐdài)其他物品。对此,公诉人通过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分别讯问和交叉讯问,揭示二人辩解“一手”指代内容的矛盾之处,同时结合资金往来记录分析“一手”的交易单价,并当庭(dāngtíng)举证同案犯李某的有罪供述,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50克毒品,进而论证李某通过彭某贩卖150克毒品给胡某,胡某再转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。
2024年8月1日(rì),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(yìjiàn),以贩卖(fànmài)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马某、蔡某等17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九年,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。
一审宣判后,马某(mǎmǒu)等9人不服,提出上诉。2025年(nián)5月16日,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外,在该(gāi)案一审审查过程中,专案组发现吴某等人也与犯罪事实存在(cúnzài)关联,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捕。不久后,吴某及两名下家被抓获归案(zhuāhuòguīàn)。2024年12月26日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年(bānián)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。
“毒品(dúpǐn)犯罪与社会(shèhuì)安全关系紧密,我们将(jiāng)继续凝聚禁毒合力,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”四川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负责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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